荆州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荆州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五险一金2019-05-19 11:33:56李天扬老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参保对象: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荆政规〔2014〕2号)规定,现对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7年度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按155元/月(即1860元/年)或330元/月(即3960元/年)的标准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30元/月。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


退休人员退休费或养老金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的,以上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养老金为基数划个人账户。201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养老金为1697元/月。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施行。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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