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退休养老金计算办法说明

事业单位2019-05-19 11:25:19王新老师

惠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单位13%,个人8%;
【缴费基数】: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18213元/月;
【缴费基数下限】:2906/月。

【温馨提示】
1、本次标准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3、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
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
5、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
6、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8%;
7、根据《关于明确惠州市有关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2016年惠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397元,职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64764元。  

退休养老金计算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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