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哈尔滨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

二胎政策2019-05-19 11:23:12三水老师

2018年哈尔滨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哈尔滨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

根据我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由此以上法律经验编辑为您整理介绍可知,国家对于女职工流产假的规定是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哈尔滨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草案)

黑龙江省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现有一个子女的家庭都可以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目前,黑龙江省正在积极推进《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只有一个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的;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

(四)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五年以上的;

(五)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五级以上标准的;

(六)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五级以上标准的;

(七)女方是农村居民的,只有一个女孩的;

(八)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适合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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