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唐山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户口政策2019-05-19 11:35:24李天扬老师

7、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及家属随迁,凭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及迁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薄、有房证明到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准迁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凭市、县(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和相关手续予以落户。

8、对银行、税务、工商等垂直领导的系统内干部、职工调动户口迁移及家属随迁,凭系统内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及迁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薄,有住房证明到市、县(市)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派出所凭《准予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及身份证照片等予以落户

9、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劳动保障(人事)录聘用手续、报到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到市县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凭相关材料落户;毕业后未分配工作的,需迁回原迁出地派出所的凭毕业证、户籍证明予以落户。异地落户的凭原迁出地派出所迁出证明、毕业证、户籍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等到市县公安机关办-理准入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凭相关证明落户。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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